10月20日晚,微信公号“深广电第一现场”发布题为《宝安一家影院“一票难求”,为何家长学生扎推来看电影?》的文章。文章称,宝安区的一位家长报料,孩子所在的幼儿园给每位家长发了电影优惠券,可以半价看电影。家长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去指定的电影院观看一部宣传教育片。
10月21日,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局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影尊国际影城向该区个别学校发放电影票优惠券的情况,坚决反对一切假借“公益教育”之名进行校园商业推广的行为。现已对相关学校展开核查,并通知全区各办学单位严正拒绝类似活动。
无独有偶,10月22日,《新消息报》刊载了一则新闻:银川市部分小学和幼儿园收到学校老师发放的电影宣传券,建议家长和孩子在10月19日和20日去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的西塔剧场看励志电影。到场后才发现,大人小孩都要买票,播放的是网上可以免费观看的《淘气包历险记》。
勿庸置疑,这两起给学生发放电影券、让学生和家长自行去指定影院观看电影事件,是赤祼裸的商业进校园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还涉嫌不实宣传,是典型的商业欺诈行为,应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严厉惩处。
商家以不太高明的手段屡屡得手,从侧面反映出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杜绝商业行为进校园,学校需增强自身免役力,自觉加上一道“防护墙”。
强化安全管理,学校要自觉用好显性“防护墙”。学校大门是确保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学校门卫人员除了看好大门、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登记外,还要认真核实其身份,严禁不法商人和骗子进入学校。比如,在第二起事件中,校外人员冒充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将电影宣传券直接放在老师办公桌上。老师误以为是学校发的,就发给了学生。在该事件中,门卫人员并没有把好大门这道显性“防护墙”。
与商业活动划清界限,除了用好显性“防护墙”,学校还需自觉加上一道隐性“防护墙”:
首先,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商业行为进校园,多因教职工不了解相关政策,也存在个别教职工贪图小利的情况。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引导,明确哪些行为是商业行为,一旦遇到此类事件,应如何处理。
其次,提高辨别能力。上述两起事件,主办者都是打着观看电影对孩子“有好处”“有教育意义”的旗号进入校园的。有时,活动主办方可能还带着伪造的教育部门介绍信,谎称活动已征得教育部门同意。对此,学校要保持高度警惕,区分活动是否具有商业推广性质。
再次,注意发现和制止隐性商业行为。教育教职工远离商业行为,严禁充当不法商人的代言人。有些商人利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机会,与个别教职工联合,在学生和家长中大肆推销教辅资料或学具。这些商业行为具有隐蔽性,虽然不是学校行为,但常常会给学校和教师带来不利影响。(王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