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酱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白酒质量要求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面向行业部门、协会、销售、科研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
作为最新的酱酒质量标准要求,酱酒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对酱香型白酒重新定义,并增加了大曲酱香型白酒、麸曲酱香型白酒、混合曲酱香型白酒的定义。
其中,酱香型白酒新定义为,以粮谷为原料,采用高温大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酱香特征风格的白酒。
想比较老版本,酱香型白酒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对酱酒的定义增加了采用高温大曲等为糖化发酵剂,固态蒸馏、陈酿、勾兑,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等关键词。
酱酒新国标征求意见稿还对大曲酱香型白酒、麸曲酱香型白酒、混合曲酱香型白酒进行了定义。
大曲酱香型白酒:以糯高粱、小麦为原料,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其中,生产全过程中不使用外源性的微生物和酶。
麸曲酱香型白酒:以高粱等粮谷为原料,经粉碎,采用以麦麸等为载体,接种纯种微生物制备的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其中,生产过程可使用酶。
混合曲酱香型白酒:将大曲酱香型白酒和麸曲酱香型白酒按一定比例勾兑而成的酱香型白酒或在生产过程中采用高温大曲和麸曲混合,或高温大曲和外源性的微生物、酶混合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其中,大曲酱香型白酒的勾兑比例不小于30%。
按照这份酱香型白酒新国标征求意见稿,部分酱酒品牌的产品后期有可能会在包装上明确标明自己是否是大曲酱香型白酒。
酱酒新国标征求意见稿还修订了产品的感官要求。根据这份感官要求,专业人士能清楚的体验酱酒的产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