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近日,该中心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摸排法律援助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求下沉乡镇村组工作人员在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排查走访群众,摸排法律援助需求;要求村(居)法律顾问及时关注所服务的“法润民生”微信群,及时回复群众法律援助咨询;结合各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乡镇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及时收集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主力作用,让群众“足不出镇”即可申请法律援助;定期下乡入户走访困难群众,及时发现群众法律援助潜在需求;在妇女节、助残日等节日,号召组织在市区、各镇开展相关主题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在现场即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二是创新法律服务模式,及时高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优先予以受理,力争实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当日与承办律师谈话的“四当日”服务,努力让他们“最多跑一次”;针对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服务,在受理形式上实行电话预约、网络等灵活便民措施;持续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妇联、残联、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让相关困难群体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截至5月底,已成功设立四个援助站。
三是强化法律援助网点建设,推行便捷优质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驻网格化服务中心,公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名单目录、专业特长及承办数量等情况,供申请人查询、点援。要深入推进“智慧法援”,全面推广“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逐步实现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办案监测、结案上报等网上全流程办理,让群众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援助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中心,积极完善妇女维权儿童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全市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市妇联成立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较好的维护她们合法权益的。(闻政华 马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