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石程阳等八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这是该法院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严惩、快审快判基本原则有力举措。2019年9月27日受理检察机关起诉来院的石程阳等八名被告人涉恶案件,立即启动涉恶案件审判机制,快速审理,依法严惩。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石程阳混迹社会,嚣张跋扈,多次因违法、犯罪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但其不思悔改,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在梅河口市唱名堂歌厅、五月花酒吧等娱乐场所以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石程阳为纠集者,以被告人崔航、谭龙、陈广俊、陈海龙、白鹏飞、刘旭、相帅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石程阳等八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犯罪事实五起,寻衅滋事违法事实一起,梅河口市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石程阳等八名被告人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周百万 刘宗磊)
(吉林梅河口市扫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