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港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疫情期间调处纠纷
新沂市港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采取了“足不出户”的调解方式,及时化解了辖区内一起二人与个体商户的劳资纠纷。
●因疫情暂停营业,员工与商户产生矛盾
周某、李某二人为港头镇港头街某店店员,该店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营业,周某、李某与该店负责人杨某发生劳资纠纷,导致拖欠周某、李某二人学习费用、工资、餐费共计九千余元。近日,周某、李某二人拨通了港头镇人民调解中心的电话反映此事,希望拿回学习费用和工资。为此,港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介入调查。
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多有不便,港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便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该店负责人表示,周某、李某因疫情期间没有与我店联系擅自离职,后电话索要学习费用和工资,但因疫情无法与周某、王某面对面座谈,因此拖延的此事的解决。调解员劝导该店负责人体谅周某、李某疫情期间的离职,早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将此事解决好,以免加剧双方的矛盾。经调解员规劝,该店负责人表示,愿意退回学习费用和支付工资。
调解员将该店负责人的解决方案转告周某、李某二人,但周某、李某二人要求加上在店内上班期间的伙食费和工资支付到离职之日。面对此况,调解员十分耐心地对劝导周某、李某二人,新沂市港头镇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该店暂停营业也是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停业后,该店还要承担租房费用,现在是处于“只有支出,没有收入”的状态,而且现在无法和该店负责人面谈,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责任,希望周某、李某二人理解该店的处境,理解该店的处境。听此言,周某、李某二人的情绪也逐渐平复。
●分析利弊“足不出户”化解矛盾
与此同时,调解员向该店负责人说,员工的工资迟早都要付,早日把此事解决好,解除劳动关系也能避免工资的累积。调解员的劝导,让该店负责人颇有感触。为此,该店负责人表示,愿意退回学习费用,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及伙食费,配合调解员解决好此次纠纷。后经调解员多次电话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达成和解。
对此,新沂市港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韩宗民表示,本案是一起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引发的劳资纠纷,调解员向周某、李某二人分析该店目前的情况,向其阐明该店现在处于“只有支出,没有收入”的状态,同时告知周某、李某二人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与此同时,调解员向该店负责人分析利弊,使其了解到早日解决周某、李某二人学习费用和工资问题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支出,引导该店负责人与周某、李某二人主动调解,最终成功化解这起纠纷。疫情防控下,新沂市港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调解服务,实现“足不出户,矛盾化解”。(马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