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贤佐(1922—1999)
五粮液酒厂创始人之一
中国白酒香型分类划分标准制定者
第四届全国评酒委员会专家组评委
中国白酒协会专家组委员、副秘书长
1922年,出生于四川泸州;
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叶贤佐先后担任四川省宜宾地区名曲酒公司副科长(主持工作)、宜宾地区酒类专卖局负责人,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期间,叶贤佐主要负责地方国营宜宾五粮液酒厂“五粮液”“尖庄”等白酒品牌质量等级认定工作;
1952年,叶贤佐作为四川省宜宾地区名曲酒公司副科长(主持工作)、宜宾地区酒类专卖局负责人,参与实施“宜宾利川永等八家最著名的古传老酒坊改制为地方国营二十四酒厂”工作;
1953年,叶贤佐等提出“中国白酒香型划分论”;
1957年,叶贤佐等向宜宾地区领导和宜宾地区酒类专卖局领导提出“将地方国营二十四酒厂更名为地方国营宜宾五粮液酒厂”建议;
1959年,叶贤佐等作为宜宾地区酒类专卖局主管单位负责人,参与实施“五粮液创始人邓子均献出五粮液秘方(陈氏秘方)并邀请其担任五粮液酒厂总技师工作”。同年,叶贤佐参与实施“地方国营二十四酒厂更名为地方国营宜宾五粮液酒厂工作”;
1963年7月,由四川省糖酒公司、四川省酒类专卖局主办的“四川省第一届评酒会”在成都召开,叶贤佐应邀作为评委参加;
1965年,在四川泸州召开的全国第一届名酒技术协作会上,叶贤佐等倡导的“中国白酒香型分类划分论”得到了与会专家积极响应;
1979年8月,在辽宁大连召开的第三届全国评酒会上,中国白酒专家组正式开始划分确定中国白酒“浓香、酱香、清香、米香”四大香型,叶贤佐等国内著名白酒专家作为中国白酒香型分类划分标准制定者参与;
第一排中间为泸州老窖赖高淮,第一排左五为五粮液叶贤佐,第二排左三为沱牌岳光荣,第二排右三为郎酒厂厂长杨大金,第三排右六为剑南春徐占成。
1979年9月,叶贤佐参加国家轻工部和四川省专卖局在成都邛崃举行举办的“四川省曲酒勾调尝评学习班”。
1980年元月,由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和四川省糖酒公司主办的“四川省第二届评酒会”在成都召开,叶贤佐应邀作为评委参加;
叶贤佐参与评选的白酒共十三种酒: 茅台酒、汾酒、五粮液、洋河大曲、剑南春、古井贡酒、董酒、西凤酒、泸州老窖特曲、全兴大曲酒、双沟大曲、特制黄鹤楼酒、郎酒。
1984年,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山西太原召开的第四届全国评酒会上,叶贤佐与周恒刚、沈怡方、曾纵野、高月明、曹述舜、沈宇光作为白酒专家组主要成员、国家级白酒评委,参与评出“中国十三大名酒”;
前排中间就座的是全国白酒行业著名专家、酒界泰斗、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高级顾问周恒刚与后任职国家轻工部食品司副司长、司长的耿兆林,前排右六为叶贤佐。
1985年10月,由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主办的“四川省第三届评酒会”在万县召开,叶贤佐应邀作为评委参加;
1990年,叶贤佐正式收取四川酿酒名师、成都市邛崃市金龙酒厂厂长鲁希圣为弟子;
1999年,叶贤佐逝于四川成都家中。
口述:鲁希圣 整理:王爱兵